一、共青团商丘市委概况: 一、 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; 二、领导全市团的组织建设,积极创新基层组织制度,协助党组织管理、选拔和培训团干部,对青少年活动阵地进行规划和管理; 三、积极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少年的意愿和呼声,提出意见和建议,充分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; 四、贯彻实施《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》,参与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政策的制定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,研究指导社区团的各项工作; 五、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,研究青少年工作理论、青少年思想教育、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项工作,提出相应对策,开展各种活动; 六、领导全市青联、学联和少先队工作,对全市性青年社团组织实行指导和管理; 七、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大、中、小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,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; 八、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青少年外事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和提供服务,负责与国外青少年团体、政府青年机构、国际地区性青年组织及其他友好青年团体的交流工作,负责青年对外宣传工作,负责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; 九、围绕全市经济工作大局,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; 十、承担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。 二、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承担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教育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、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贫困县计划、驻外团工委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、大学生社会实践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、服务青年就业创业、青少年教育活动等业务工作,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三、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77.14万元,其中:财政拨款177.14万元。 四、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177.14 万元,其中:财政拨款177.14万元。 2016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:工资福利支出104.30 万元,占58.88 %;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.25万元,占 8.04 %;商品服务支出11.93万元,占6.73 %;项目支出46.66万元,占26.35 %。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:工资福利支出104.30 万元,占58.88 %;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.25万元,占 8.04 %;商品服务支出11.93万元,占6.73 %;项目支出46.66万元,占26.35 %。主要项目是: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教育活动专项经费、大学生志愿者生活补贴及工作经费(大学生志愿者经费)、驻外团工委工作专项经费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经费、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经费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费、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专项经费、青少年教育活动经费等。 五、“三公”经费说明 “三公经费”是指本部门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。2016年度“三公经费”财政预算收入3.70万元,其中: 1、因公出国(境)费支出0元,2016年度没有人员出国计划。 2、公务接待费支出0.70万元,主要是机关及事业单位用于上级机关检查工作接待支出。 3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,主要用于日常公务运转、组织调研的公务用车燃油、维修、路桥、保险等。 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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